➽ 伊婉專為亞洲人設計的玻尿酸
- 一、什麼是伊婉玻尿酸?
- 二、伊婉玻尿酸常見Q&A
- 三、伊婉玻尿酸案例照分享
- 四、伊婉玻尿酸療程注意事項
- 五、醫材許可證、仿單
中小分子常用於皮膚細小淺層細紋,(例如:魚尾紋、木偶紋),也可施打於淺層皮膚鬆弛處。
中大分子則用於深度皺紋(例如:法令紋)和豐盈臉部組織立體塑形(例如:豐額、豐唇、填補蘋果肌、淚溝、下巴等)。
伊婉主要成分與作用是什麼?
玻尿酸學名為透明質酸Hyaluronic Acid(簡稱HA),被稱為水分儲存庫的天然保濕劑,透明質酸存在於人體內的皮膚、軟骨等處的天然高分子,鎖水力驚人,可以鎖住達自身重量1000倍的水分。透明質酸、膠原蛋白、彈性蛋白均為真皮層的組成成分,可以為皮膚保持彈性;但透明質酸會隨著年齡的增長加快流失,成年後人體內的透明質酸含量將降到幼兒時期的1/3,因此需要體外補充。
伊婉玻尿酸的特性
顆粒型 | 凝膠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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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撐力 | 可塑性 |
傳統顆粒型玻尿酸,就像果凍,具有高支撐力,可用於填補凹陷處、填補皺紋。 | 凝膠狀玻尿酸,就像蜂蜜,具有高黏性、內聚力特質,適合塑形,降低植入部位位移。 |
伊婉劑型 | Yvoire Classi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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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俗稱 | 伊婉C |
分子大小 | 中小分子玻尿酸(400μm) |
施打部位 | 淺層皺紋(魚尾紋/抬頭紋/木偶紋等細紋) |
維持度 | 約6-8個月 |
伊婉劑型 | Yvoire Volum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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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俗稱 | 伊婉V |
分子大小 | 中大分子玻尿酸(870μm) |
施打部位 | 中深層填補(臉部輪廓修飾/豐唇/蘋果肌/淚溝/下巴等) |
維持度 | 約8-12個月 |
伊婉玻尿酸可填補哪些部位?
誰適合打伊婉玻尿酸?
- 1. 有凹陷紋路、法令紋、抬頭紋者。
- 2. 想讓鼻型、下巴、額頭更立體者。
- 3. 雙頰凹陷,想擁有飽滿蘋果肌者。
- 4. 想修飾唇部線條、唇型更豐滿者。
哪些人不適合伊婉玻尿酸療程?
- 1. 年齡在18歲以下者。
- 2. 孕期或哺乳期中的婦女。
- 3. 蟹足腫或疤痕增生體質者。
- 4. 有嚴重過敏史。
- 5. 革蘭氏陽性菌蛋白敏感的病史者。
- 6. 對利多卡因或醯胺類局部過敏者。
打完伊婉多久可以看見效果?
伊婉玻尿酸可以維持多久?
伊婉會刺激膠原蛋白增生嗎?
打完伊婉會有不適反應嗎?
伊婉療程前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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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哺乳中的婦女、對藥劑成分過敏或正在服用肌肉鬆弛症藥劑者,不建議接受療程。
2. 請告知醫師自己過往病例,曾進行臉部整形手術、雷射,或其他曾經施打過任何微整形項目。
3. 如有心臟病、高血壓或者對麻藥過敏有凝血性問題者,請事先告知醫師。
4. 對玻尿酸過敏者需事先告知。
5. 療程前1週請勿服用阿司匹靈、異丁苯乙酸(普服芬)、抗凝血、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、保健食品(如銀杏、人蔘、大蒜粹取物或高劑量維他命E 等),以免增加瘀青及流血的可能性。
伊婉療程後小叮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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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療程後12小時內,禁止化妝。
2. 療程後3日內應避免揉捏或按摩注射部位。
3. 療程後3天,避免躺、趴、壓施打部位。
4. 療程後1週內,避免進行酸類煥膚療程。
5. 療程後1週內,避免使用熱水清潔臉部。
6. 療程後2週內,避免長時間暴露於陽光下、紫外線、蒸氣室,或極端(過冷、過熱)環境中。
7. 療程後2週內,若有腫/瘀/疼/癢,大多會明顯舒緩。
8. 療程後1個月內,避免刺激性食物(辣/含酒)。
9. 療程後1個月內,應做好防曬、隔離、保濕。
2.注射玻尿酸後,要注意是否有膿瘡和過敏反應。
3.若發炎反應持續一週以上或有其他的不良反應,請立即與醫師聯繫並作進一步的處置。
4.臨床可能產生的併發症及副作用信息,包括但不限於:硬皮症、搔癢、疼痛、紅腫、瘀青、淤血、瘀斑、感染、局部發炎反應、形成疤痕、皮膚糜爛、壞死、膚色淡或變色、植入物移位或突出、結節、肉芽腫、形成針眼、不對稱、未達到預期修復效果、過敏等,包括因注射不當而可能發生的臉部神經損傷,暈厥,失明等嚴重併發症,甚至死亡。
5.下列是注射利多卡因後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(全身性):
-休克:休克的情況有可能發生,所以需密切觀察病人。若觀察到病人發生血壓下降、臉色蒼白、脈搏異常或呼吸抑制,應立即中斷注射,並給予適當的治療。
-惡性高熱症:可能發生嚴重的惡性高熱症並伴隨未知性心搏過速、心律失常、血壓波動、迅速體溫升高、肌肉脛攀、皮膚呈青紫色、過度換氣症候群、出汗、酸中毒、高鉀血症、肌球蛋白尿(血尿)等,若在注射本產品過程中出現伴隨有嚴重惡性高熱的這些症狀,應立即停止注射,並採取適當的治療,例如静脈注射劑、身體冷卻、純氧過度換氣和/或校正酸鹼平衡等。該症狀可能伴隨腎衰竭,因此應嘗試維持尿液量。中樞神經系統:應密切觀察患者,因為可能出現包括震顫和抽搐等嚴重症狀。若注意到這些症狀,應立即停止注射,並採取正確的治療,包括迅速注射Diazepam和Barbital acid困倦、焦慮、興奮、忽視、頭暈和/或心及嘔吐等嚴重症狀可能出現。因此,應密切觀察是否出現這些症狀以避免發展成休克或更嚴重的症狀。若有必要應採取適當治療
-過敏反應:可能發生包括蕁麻疹或水腫在内的皮膚症狀。
6.本產品多次重複使用後形成亞瑟氏反應(Arthus Reaction)的機率不明。
2.下列病人請勿使用本產品:
- 有可能產生增生性疤痕者。
- 有鏈球菌疾病病史者。
- 已知對玻尿酸過敏者。
- 懷孕及哺乳期的婦女。
- 兒童。
3.不可注射於發炎或受感染的皮膚部位。
4.不可同時進行雷射治療、化學換膚或去角質。
5.患有出血性疾病或服用溶栓或抗凝藥物治療的病人禁止使用。
6.對革蘭氏陽性細菌蛋白質過敏者,請勿注射至任何軟組織支持或軟組織包覆量有限的部位,例如眉間、前額、鼻部及眼眶周圍(如眼周、眼瞼、魚尾紋等)。
7.本產品不可注射至先前接受過永久性皮下填充劑治療的部位。